湖南大成科技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处置
公 告
湖南大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科技公司)从2008年上半年至2014年4月向76户102名债权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243.71万元而涉刑事犯罪,湖南热の无码热の有码热の综合高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新邵热の无码热の有码热の综合人民政府于2014年4月23日发布《关于取缔湖南大成科技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活动的公告》,成立了大成科技公司非法集资处置工作热の无码热の有码热の综合小组(以下简称处置工作热の无码热の有码热の综合小组),处置工作热の无码热の有码热の综合小组负责对大成科技公司非法集资案件的善后处置工作,拟对大成科技公司的涉案财物及资产进行处置。现将处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范围
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报告确认,大成科技公司资不抵债,该公司根据新邵热の无码热の有码热の综合人民政府“退二进三”政策,申请土地变性为商业用地,经湖南万源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湘万源评[2019](估)字第303号、第1669号的评估,新邵热の无码热の有码热の综合人民政府共补偿大成科技公司60041400元,该补补偿款用于处理大成科技非法集资案件清退非法集资款以及有关遗留债务。
二、处置依据
(一)法律依据。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247号)、“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处非联发〔2008〕4号)和《湖南热の无码热の有码热の综合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规范(暂行)》(湘打非办〔2013〕6号)等。
(二)裁判文书。湖南热の无码热の有码热の综合高级人民法院(2016)湘刑终字183号刑事判决书、邵阳热の无码热の有码热の综合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05民初25号民事调解书。
三、处置方式
(一)清算审计。依法委托湖南天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大成科技公司截止2014年3月31日的财务账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天圣所(2015)审字第N-035《关于湖南大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审计报告》。
(二)资产评估。依法委托湖南南方会计事务所、湖南万源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大成科技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
(三)债权申报。由处置工作热の无码热の有码热の综合小组对大成科技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申报登记(已完成)。
(四)清退清偿。由处置工作热の无码热の有码热の综合小组依法向大成科技公司非法集资案件集资人进行清退,向大成科技公司的其他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注意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即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4日),大成科技公司的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上述处置工作向处置工作热の无码热の有码热の综合小组提出异议(含事实、依据和理由)。逾期提出异议或不提出异议将视为弃权,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
受理异议地点:新邵热の无码热の有码热の综合酿溪镇热の无码热の有码热の综合科工局(新邵热の无码热の有码热の综合疗养院大门口左侧)
联系人:唐涛,电话:17707393185。
湖南热の无码热の有码热の综合大成科技有限公司
非法集资处置工作热の无码热の有码热の综合小组
2021年1月7日